本范例适用于北京地区新办小型诊所备案的要求;适合北京地区及全国大部分地区普通诊所、口腔诊所及医疗美容诊所的备案文件;满足《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》国卫医政发〔2022〕33号;《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 14 号的要求。
需要word文字版请联系文末微信号。
医院污物主要指医院废弃物,分为医疗废物、生活垃圾和输液瓶(袋)(如有)。
一、诊所污水、污物、粪便处理方案
为规范新办诊所污水、污物、粪便处置流程,确保符合《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》(GB 18466-2005)、《医疗废物管理条例》等法规要求,防范环境污染与疾病传播风险,结合诊所实际运营规模(如日均接诊量、诊疗项目),制定本处理方案。
(一)污水处理
1. 污水来源与特性
诊所污水主要包括诊疗废水(如口腔冲洗水、伤口清洗水)、医护人员生活污水(洗手、卫生间用水),日均产生量约**立方米(按“日均接诊**人次,人均用水量**L”估算),污水中可能含少量病原微生物(如细菌、病毒)、悬浮物(如脱落组织、棉签碎屑),无高浓度化学污染物(不开展化验、手术项目)。
2. 处理工艺与设施
采用“预处理+消毒”的简易处理工艺,具体流程如下:
第一步:预处理(去除悬浮物与杂质)
在诊所卫生间、诊疗室排水口设置格栅过滤器(孔径≤5mm),拦截污水中的棉签、纱布、纸屑等固体杂质,格栅需每日人工清理1次,清理的杂质按“感染性医疗废物”处置;
所有污水汇总至诊所地下调节池(有效容积≥0.5立方米,采用聚乙烯材质,防渗漏),调节池需每月清理1次沉淀物,避免堵塞后续管道。
第二步:消毒处理(杀灭病原微生物)
采用“次氯酸钠投加消毒”方式,在调节池出口处安装自动投药装置(型号:**,投药量按“有效氯浓度50mg/L”设置,可根据污水量自动调节);
消毒后的污水进入接触消毒池(停留时间≥1.5小时,确保消毒充分),接触消毒池需每季度检测一次出口水质(委托当地疾控中心或第三方检测机构),确保粪大肠菌群数≤500MPN/L、余氯量0.2-1.0mg/L,检测报告存档备查。
第三步:排放要求
经处理达标的污水,通过诊所专用排水管道接入市政污水管网(不得直接排放至雨水管网、河道、土壤);
诊所需向当地水务部门申请“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”,在排水口设置永久性标识(注明“诊所处理后污水排放口”),配合水务部门定期检查。
3. 运行与维护管理
安排专人(如诊所护士或后勤人员)负责污水处理设施日常管理,每日记录《污水处理运行台账》,内容包括:投药量、调节池水位、消毒池停留时间、水质检测结果(如有);
次氯酸钠药剂需单独存放于阴凉、干燥的专用储存柜(远离药品、食品),储存量不超过1个月用量,定期检查药剂有效期,过期立即更换;
每半年请专业机构对格栅、投药装置、消毒池进行维护(如清理管道、校准投药精度),确保设施正常运行,维护记录存入诊所环保档案。
(二)污物处理
1. 污物分类与收集
诊所污物按“医疗废物”与“生活垃圾”严格分类,具体要求如下:
污物类别 | 常见类型 | 收集容器与方式 | 处置要求 |
感染性医疗废物 | 1. 被患者血液、体液污染的棉签、纱布、绷带;2. 使用后的一次性注射器(去除针头后)、输液管;3. 传染病患者(如流感、乙肝)使用后的口罩、手套 | 黄色医疗废物专用包装袋(厚度≥0.015mm,符合HJ 421标准),双层包装,袋口采用“鹅颈式打结”密封;诊疗室、处置室各设置1个专用收集桶(带盖,标注“感染性废物”) | 每日由专人收集至诊所医疗废物暂存点,暂存时间不超过48小时,委托具备“医疗废物收集处置资质”的机构(如大城若谷(北京)医疗废物运输处置单位)定期清运(每48小时/周/每月至少1次),《签订医疗废物运输协议》此处注意,北京重点区域严格要求48小时清运1次 。 |
损伤性医疗废物 | 使用后的针头、缝合针、针灸针、玻璃安瓿瓶(含残留药液) | 黄色专用防穿刺锐器盒(容量5L,塑料材质,抗穿刺),装满至3/4时立即封闭,标注“损伤性废物+产生日期” | 与感染性废物分开暂存,一同由资质机构清运,严禁混入普通垃圾 |
生活垃圾 | 1. 未被污染的废纸、包装盒(如药品包装盒)、药品标签等;2. 医护人员或就诊患者及家属产生的非诊疗用生活垃圾(如零食袋、饮料瓶) | 黑色/普通垃圾桶,放置于诊所休息区、办公区,每日清理 | 由当地环卫部门按“城市生活垃圾”常规清运,不得与医疗废物混放 |
2. 暂存点设置与管理
诊所设置专用医疗废物暂存点(面积≥1平方米,位于诊所后勤区域,远离诊疗区、食品储存区),暂存点需满足:地面硬化防渗漏、墙面贴瓷砖(高度≥1.5米)、配备排气扇(防异味)、医疗废物暂存冷藏设备、安装紫外线消毒灯(每日消毒1次,每次30分钟;
暂存点内设置分类存放架,感染性废物袋、锐器盒分区摆放,张贴清晰的类别标识(可设置)。
建立《医疗废物暂存与清运台账》,记录每次清运的废物类别、数量、清运机构名称、交接人签字,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3年;
暂存点每日用含氯消毒剂(浓度500mg/L)擦拭地面、存放架,每周进行1次全面清洁消毒,消毒记录同步存档。
3. 应急处置
若发生医疗废物泄漏(如包装袋破损导致带血棉签散落),立即采取以下措施:
1. 设置警示带隔离污染区域,疏散周边人员,避免无关人员接触;
2. 处置人员穿戴防护用品(防化服、手套、口罩、护目镜),用吸附棉覆盖泄漏物,用含氯消毒剂(浓度1000mg/L)喷洒消毒;
3. 将泄漏物及污染吸附棉装入双层医疗废物专用袋,标注“泄漏废物”,单独记录泄漏量及处置过程;
4. 消毒污染区域,确认无残留后解除警示,处置记录存入暂存台账。
(三)粪便处理
诊所粪便主要来自卫生间(医护人员与患者、患者家属使用),处理方案如下:
1. 诊所卫生间采用水冲式马桶,配备U型存水弯(防异味、防病原微生物扩散),粪便经马桶排入诊所化粪池(若诊所无独立化粪池,需接入市政污水管网前的公共化粪池);
2. 化粪池需定期清掏(委托具备资质的环卫机构,每6个月清掏1次),清掏前需对化粪池内粪便进行消毒(投加次氯酸钠,有效氯浓度≥100mg/L),避免清掏过程中病原扩散;
3. 清掏的粪便残渣由环卫机构按“城市粪便无害化处理”要求转运至指定处置场所(如城市污水处理厂),不得随意倾倒;
4. 卫生间每日清洁消毒(用含氯消毒剂擦拭马桶、地面、洗手台),保持通风良好,降低粪便异味与病原传播风险,清洁消毒记录纳入诊所日常管理台账。
二、诊所周边环境情况说明
为明确诊所运营对周边环境的影响,保障周边居民与单位的正常生活、工作秩序,结合诊所选址与实际环境,从“周边环境现状、潜在影响评估、防护措施”三方面说明如下:
(一)诊所基本信息与选址概况
1. 诊所名称:****诊所
2. 详细地址:北京市****区****街道****路****号(门牌号),详细地址建议写营业执照上的规范地址。位于****建筑1-2层(如临街商铺、写字楼底商);
3. 诊疗范围:内科(普通常见病诊疗)、中医科(针灸、推拿),是/否开展手术、是/否化验、是/否放射诊疗等产生高污染风险的项目;
4. 建筑面积与布局:总建筑面积****平方米,布局包括:诊疗室2间、处置室1间、药房1间、卫生间1间、医疗废物暂存点1处(位于****后勤区),无露天作业区域。
(二)周边环境现状调查
1. 周边敏感区域与设施(半径500米范围内)
敏感区域类型 | 具体位置与距离 | 与诊所的位置关系 | 备注 |
居民区 | **小区(距离诊所约100米,位于诊所北侧) | 诊所与小区之间有1条宽8米的市政道路,无直接相邻 | 小区共10栋楼,约500户居民,以普通住宅为主 |
学校/幼儿园 | **幼儿园(距离诊所约300米,位于诊所东侧) | 中间隔有**公园/绿地,有/无直线遮挡 | 幼儿园/小学/中学/大学办学规模**人,招收**岁儿童/青少年,日常活动区域是/否远离诊所一侧 |
商业设施 | **超市/便民市场(距离诊所约**米,位于诊所**侧)、**餐饮店(距离诊所约**米,位于诊所**侧) | 诊所与超市/市场、餐饮店均为临街商铺,间隔2-3个商铺 | 超市每日客流量约**人,餐饮店为小型快餐类,无大型油烟排放设备 |
医疗机构 | 有/无其他医疗机构(最近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距离约**公里) | ||
生态敏感区 | 有/无河流、湖泊、饮用水水源保护区、自然保护区等 |
2. 周边交通与环境质量
诊所门前为**路(双向**车道,限速**km/h),交通流量适中(早高峰7:30-9:00、晚高峰17:30-19:00车流量一般/较大,其余时段平缓),无交通拥堵常态化问题;
周边环境质量:根据北京市**区生态环境局发布的年度环境质量报告,该区域PM2.5年均浓度符合国家**级标准,噪声昼间≤55分贝、夜间≤45分贝,无工业污染、异味等环境问题;
排水与垃圾处置:周边建筑均已接入市政污水管网与生活垃圾清运系统,诊所污水、垃圾可依托现有市政设施合规处置,无需新增独立排放口或处置设施。
(三)诊所运营对周边环境的潜在影响与防护措施
1. 潜在影响评估
结合诊所诊疗项目与周边环境,运营过程中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主要为:
污水:若处理不当,可能存在病原微生物通过排水管网扩散的风险(但诊所污水经消毒处理后达标排放,风险极低);
医疗废物:暂存或清运过程中若出现泄漏,可能造成局部环境污染(如病原传播、视觉不适);
噪声与异味:诊疗过程中可能产生轻微噪声(如患者交谈、医疗器械操作声),医疗废物暂存点若管理不当可能产生异味(但通过规范暂存与消毒可避免);
无其他高风险影响(如化学污染、辐射污染,因不开展相关诊疗项目)。
2. 针对性防护措施
污水防护:严格执行本方案“污水处理”要求,确保消毒设施24小时正常运行,每季度公开水质检测结果(可在诊所门口公示栏张贴),接受周边居民监督;若遇设施故障,立即暂停诊疗活动,联系维修机构24小时内修复,期间污水暂存于专用储水罐(容量≥1立方米),不得随意排放。
医疗废物防护:暂存点设置在诊所后侧(远离居民区、幼儿园一侧),安装密闭门窗与排气扇,每日消毒除味;清运时选择非居民出行高峰时段(如早6:00-7:00),清运车辆停靠诊所后侧专用通道,避免在临街区域装卸,减少对周边的视觉与嗅觉影响。
噪声与异味防护:诊疗室采用隔音门窗(隔音量≥25分贝),控制室内诊疗音量(如避免大声交谈、医疗器械操作轻拿轻放);卫生间、暂存点每日定时消毒除味(使用中性消毒剂,避免刺激性气味),确保周边区域无明显异味。
沟通与应急响应:在诊所门口设置“环境监督公示牌”,公布诊所负责人联系方式、当地生态环境局投诉电话(12369);定期(每季度)与周边小区物业、幼儿园沟通,了解环境诉求,及时调整管理措施;若发生环境投诉,2小时内响应,24小时内解决并反馈结果。
(四)结论
本诊所选址符合北京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,周边无生态敏感区,污水、污物、粪便可通过“预处理+市政设施+资质机构处置”实现合规排放,运营过程中通过针对性防护措施,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可控制在国家相关标准范围内,不会对周边居民、学校、商业设施的正常生活与运营造成不利影响。
附件(新办诊所申请时需同步提交):
1. 诊所周边环境现状照片(含周边居民区、学校、商业设施、市政道路等);
2. 污水处理设施布局图、医疗废物暂存点布局图;
3.《医疗废物运输协议》(含医疗废物处置机构资质证明复印件)、化粪池清掏机构资质证明复印件;
4. 北京市**区生态环境局发布的周边区域环境质量报告(节选)。
**诊所(盖章)
年 月 日



需要word原文或北京地区业务需要请联系15901154003